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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公告

  武义朗皓金属制品厂:

  你单位工伤职工朱青龙,于2018年4月9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其于2018年5月17日作出金市劳鉴字(2018)第06-445号伤残等级十级的鉴定结论。2018年6月4日以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鉴定结论被退回。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金市劳鉴字(2018)第06-445号的鉴定结论,公告期60日。如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核鉴定。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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