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扬最美人物 树最美家庭 正和美家风
二、活动时间
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底
三、推荐条件及标准
(一)推荐的家庭和人物要求居住在我县两年以上,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主动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
(二)推荐的家庭和人物原则上不重复,同一家庭成员不得同时推荐参评“最美家庭”、“最美婆婆”、“最美媳妇”、“最孝儿孙”,已获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最美家庭”、“最美母亲”等荣誉称号的家庭或成员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推荐标准
1.“最美家庭”
(1)夫妻和睦,相敬如宾,互敬互爱,科学教子;
(2)尊老爱幼,孝道当先,言传身教,以德育人;
(3)勤俭持家,艰苦朴素,节约能源,勤劳致富;
(4)邻里互助,团结友爱,热心公益,无私奉献。
2.“最美婆婆”
(1)家庭幸福和谐,婆媳关系融洽,邻里和睦,群众口碑好;
(2)爱护晚辈,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传承文明;
(3)热爱生活,勤俭持家,绿化庭院,家居内外整洁卫生;
(4)邻里团结,热心助人,老有所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最美媳妇”
(1)家庭代际关系和谐温馨,婆媳关系融洽,孝老事迹感人、影响广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教子有方,邻里团结,能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3)爱好学习,勤俭持家,科学理财,家庭消费理性、健康,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4)奋发进取,爱岗敬业,热心助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最孝儿孙”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明礼诚信,与人为善,邻里和睦,乐于助人;
(2)与长辈相处融洽,对老人孝敬有方,一贯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老人极大关怀,努力为老人安度晚年创造良好条件,在教育子女尊老爱幼方面事迹突出;
(3)老人遭遇病痛、再婚、心理障碍等重大事件,能够充分尊重、理解、爱护老人,助老人顺利度过难关;
(4)多年来义务赡养照顾孤寡病残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事迹真实感人,受到社会和周围群众广泛好评;
(5)参评人员所孝敬的对象可以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也可以是无血缘关系的长辈。
各候选家庭和个人需提供1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并填写推荐表(附件)各一式一份,以及能反映其事迹的家庭生活照片2-3张(电子版,jpg格式),于2018年10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县妇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晓玲
电 话:87666626
邮 箱:22733894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