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县召开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筹资工作动员会,对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筹资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副县长方黎明参加会议。
今年11月,《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出台。这是继1月份统一实行大病保险制度以后,全市医保领域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标志着我市从此进入了“全民医保”时代。根据《办法》规定,我县将在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和大病保险的选缴工作。
为全面做好征缴、选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做到筹资工作“三到位”,即政策解读到位、组织发动到位、服务保障到位,消除群众疑虑,提高群众缴费积极性,以更优的服务助推筹资工作开展,确保完成征缴、选缴任务,且力争超额完成。
记者从县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手机网上缴费、银行网点现金缴费等方式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须在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后,方可缴纳或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