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了解到,县看守所正式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并开始运行。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公安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领域的工作衔接,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县公安局和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县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工作站正式开始运行。
看守所工作站的主要职责为负责日常法律援助咨询工作,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等社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收集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及时报送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查看守所内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转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组织律师为看守所内在押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进行普法知识教育,解答在押人员法律方面的问题。
看守所还在接待受理中心设立了接待点。县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工作站的成立,是进一步拓展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