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公安局壶山派出所民警抓获一名收购赃物违法嫌疑人邵某。
6月22日,壶山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称其被盗的手机现在正被手机号码为1505859****的机主所使用。后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了该号码的机主并传唤其到壶山派出所接受审查。经查,该男子叫邵某,6月初的一天晚上,邵某在县白洋渡世纪联华超市闲逛,期间遇上陌生人向他推销一部已使用过的HTC牌智能手机,并表示将以250元的低价卖给他。邵某心里明知手机应该是被盗物品,却因为觉得价格很低太划算了,反正又不是自己偷就没关系,随即以250元的价格向那人购买了这部手机。
目前,邵某因购赃被县公安局处以罚款六百元的处罚。
民警表示,类似于邵某这种贪小便宜而进行购赃的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希望群众能够提高法制意识,购赃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超过一定标准,会构成犯罪。希望大家都能够拒绝购买赃物,才能切断赃物流通渠道,从而减少盗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