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个体登记中心向申请人程彩英发放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即“三小一摊”登记证。这是自《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三小一摊”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市场监管局发放的首张“三小一摊”登记证。
《“三小一摊”管理规定》明确:将原先“三小一摊”的许可制改为登记管理制,对“三小一摊”进行登记管理,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发放登记,对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同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疏堵结合管理“三小一摊”。根据规定要求“三小一摊”的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即只要符合要求的“三小一摊”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者身份证明及照片、拟生产加工或者经营的食品品种、食品安全承诺书、生产加工或者经营场所平面图即可申请办理。
为进一步激发群众创业创新的意愿与热情,个体登记服务中心在《规定》实施前立即统一开展业务学习,群力群策,根据登记实践细化《规定》操作规范,保障登记服务质量,力求在《规定》实施后第一时间顺利发证,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提高群众满意度。